关于期终总评评定方法通知
关于期终总评评定方法通知
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章关于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 考试课程原则上每学期设3~5门,其成绩以平时考核、期中考核、期末考核成绩或理论考核、实践考核成绩进行总评。总评时各部分所占比例,由学校教务部门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加以确定并公布实施,期末考核成绩所占比例一般不得低于40%;平时考核成绩根据学生平时作业、课堂提问和测验及其学习态度等情况综合评定。
本学期所有科目期终总评成绩评分比例为:平时分数:期中成绩:期末成绩=3:3:4;其中,平时分数30%中(以记载表为准),可下载附件1
成绩输入时:如因技能竞赛、病假等不可抗力未参加期中考试,期中成绩应输入“竞赛”、“病假”等,期终总评成绩按平时4:期末6计算;(2)无故未参加期中考试,期中成绩按“0”计算;(3)未参加期末考试,则期末考试按“0”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
考查课程的成绩应注重于过程性评价,原则上由任课教师依据该课程平时考核情况加以评定。
实践课程的成绩参照相应技能考核标准进行评定。
中职班级期终总评成绩比例参考高职规定。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张家港分院教学管理处
2022年12月1日
终审:教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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