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第一批入团积极分子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16]11号)要求,我校将于本学期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方式:
学生递交入团申请书,学生自荐与团支部指导员(即班主任)推荐相结合,团支部学生测评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推荐后,团支部将入团申请人上报至各团总支,由各团总支汇总后上报至校团委,确定本期入团积极分子名单。
二. 推荐要求:
基本要求:
1.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2. 认真做好每一期的青年大学习,所有积极分子必须提供上一学年的大学习成绩单(成绩单上全部显示“已学习”)。
3. 是一名注册志愿者。
此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推荐:
1. 曾参加过团校培训且培训成绩优秀。
2. 在校期间曾获校“阳光学生”、“三好学生”或“优秀班干部”。
3. 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全班前十。
4.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5.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担任社团骨干。
三.推荐名额:符合条件的各支部限报1人。
四.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
共青团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终审: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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