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校优秀学生社团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职业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助力学生健康成长。把“三全育人”、“五育并举”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校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正式在册的学生社团。包括:文学艺术、学术科技、专业技能、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劳动实践、创新创业、体育竞技等学生团体。
二、评选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科学、民主的方法,通过社团自荐、校内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2023年学校优秀学生社团。
三、评选条件
1.有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在学校引领下,按照社团《章程》自主开展活动,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成立并运行3年以上(含3年),会员不少于20人。
2.有活动。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6次),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一定的活动经费保障,有活动计划、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图片等较为完善的档案或作品展示。
3.有特色。社团活动要与地域独特资源、学校传统文化、素质教育、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紧密联系,主题鲜明,特色显著,形式活泼,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4.有成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社团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功能,活跃校园文化,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
四、评选办法
1.推荐申报。申报社团统一填写《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下列材料的电子稿:2022-2023学年度社团活动总结,要求图文并茂。
2.评审表彰。学校将组织评审,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并对获评优秀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颁发“社团优秀指导教师”证书。获评校优秀的社团择优推荐参与苏州市优秀社团的评比。
五、有关要求
各社团于1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发给校团委叶倩雯老师。
附件:
校团委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