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书写清明诗章,弘扬传统文化”书法比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书写清明诗章,传承优秀文化”书法比赛的通知
为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青年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我校拟组织“书写清明诗章,传承优秀文化”书法比赛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书写清明诗章,传承优秀文化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
优先书写清明节相关的诗文内容,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充分展示清明节的深厚文化渊源和新时代的内涵;或者书写其他优秀诗词联赋、古文等。
2.体裁和格式要求:
书法作品为软笔或者硬笔,字体不限,尺寸不限,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班级、姓名、性别和联系电话。
3.其他要求:
此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和评审费,书法参赛作品上交原作,每人提交不得多于3件。
四、作品评奖
由校团委、沁墨书法社指导老师、骨干社员成立评审会,对所有书法作品进行评审。共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并对各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并在校园网公布获奖者名单。
五、截稿日期
2024年4月1日
六、投稿地点:
学生服务中心(校园卡服务处) 收稿人:张淑萍老师
七、投稿咨询:
电话189******0682(张志开 书法社指导老师)
QQ 353726414(曹宇榕 社长) QQ 3350770881(喻智杰 副社长)
校学生管理处、校团委
校沁墨书法社
2024年3月7日
终审: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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