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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评选条例》 和关于《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复评考核细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8 14:34: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加速骨干教师培养,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张教[2021]1号)文件精神,张家港教育局对《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评选条例》及《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复评考核细则》(张教[2012] 216号)进行了修订,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

        评选条例

 附件:2.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复评考核细则

时间

1、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评选时间为2024年,具体时间节点等张家港教育局通知,老师们提早作好准备。

2、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复评考核时间为2025年,所有的骨干教师要复评,与以往有区别,请相关老师仔细查看附件要求,提早作好准备。


附件1: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评选条例

一、申报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对象

(一)申报对象须为现任在职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新秀、能手教龄须在2年以上,带头人教龄须在5年以上。

(二)申报新秀,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申报能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带头人,年龄在52周岁以下。

凡申报德育类骨干称号的人员,必须是现任中小学班主任、学校德育干部及从事德育研究的教研人员。

二、申报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受到普遍好评。

2.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40周岁以下的参评教师,须参加本专业“苏州市教师专业素养竞赛”,且最近一次参赛成绩等级B以上(长期在小学中、低年级任教的特别优秀的语数英教师适当放宽条件,成绩等级C以上)。非“苏州市教师专业素养竞赛”的学科,教师申报新秀和能手、带头人须分别在片、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辅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相关竞赛中获奖,或指导学生作品在市级及以上展示、发表。

4.申报参评教师近三年的教学课时量要求参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流动经历的教师,优先考虑有城区到农村学校交流经历的教师。

(一)申报市“教坛(德育)新秀”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教坛新秀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实绩好。小学教师至少在某一年段完成一轮循环教学,或者连续担任过两个年段的教学;中考、高考科目任课教师至少有毕业班教学经历。

近三年,至少有1次在校级评优课等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或片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有一次片级及以上公开课,获得好评。其他任课教师能胜任本学科教学任务,是学校公认的优秀教学骨干。

申报德育新秀,近三年,至少有一次在片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两次承担校级及以上班会(团队活动)公开课,获好评;或一次承担片级及以上班会(团队活动)公开课,获好评。

2.主动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掌握新的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申报教坛新秀,近三年,须有1篇本学科论文在张家港市及以上独立发表,或获张家港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申报德育新秀,有1篇德育类论文在张家港市及以上发表或张家港市级及以上德育类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积极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申报教坛新秀,须有1年班主任或德育干部(含第1年;副班主2年折算1年;下同)工作经历,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音、体、美、科学、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还须有指导学校专业队或兴趣小组或学校少年宫活动或寄宿学生舍务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一定成绩。近三年,个人至少有1次获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

申报德育新秀,须有2年班主任或德育干部工作经历,个人或所带班级至少有1次获得校级及以_上德育类荣誉。

4.申报教坛新秀的对象,符合以上1.2.3款中的相关条件,且近五年在市级评优课( 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可以免于参加考核。职教类教师在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职教类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可以免于参加考核。申报德育新秀的对象,在班主任基本功竞赛(职教类班主任能力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可以免于参加考核。

(二)申报市“教学(德育)能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教学能手,须认真钻研教材,对所任学科的教材体系有较系统的研究,学科教学初具特色。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设公开课,并获得较高评价,或在片级及以上评优课(优质课、基本功)、职教类教学能力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幼儿园教师至少完成三年主班教学;小学教师至少在某一年段完成一轮循环教学,或者连续担任过两个年段的教学,教学实绩好;中考、高考科目任课教师有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学科教学质量在全校名列前茅;职业学校教师有职教高考毕业班教学经历且教学质量在全校名列前茅;或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在苏州市技能竞赛中获奖,或担任技能竞赛辅导教师且学生在苏州市级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其他任课教师能胜任本学科教学任务,是学校公认的优秀教学骨干。

  申报德育能手,近五年,须获片级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或在市级优秀班会(团队活动)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开设班会(团队活动)公开课,获较高评价。申报职教德育能手,须获职教类班主任能力比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2.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积极应用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学科教研能力。申报教学能手,近五年,须有2篇学科研究论文在苏州市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或获苏州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创新大赛获苏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者以主要成员参与规模型企业产品改造、研发,并形成一定经济效应(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提供证明),可视作学科教研成果(须有苏州市以上论文发表或获奖至少一篇)。申报德育能手,近五年须有2篇德育类论文在苏州市级及以上独立发表或获苏州市级及以上德育类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

3.积极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自觉做到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申报教学能手,须有2年班主任或德育干部工作经历,且工作实绩突出。个人获得2次校级或1次局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有1次“优秀”(担任五年以上职业学校实训指导的教师,班主任工作经历可以适当放宽)。申报德育能手,

须有3年班主任或德育干部工作经历。个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所带班级被评为校级“优秀班集体”累计2次及以上。个人获得过2次校级或1次局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德育类荣誉,或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有1次“优秀”。

4.申报教学能手的对象,符合以上1.2.3款中的相关条件,且近五年内在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可以免于参加考核。职教类教师在教学能力比赛中获苏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职教类技能大赛、辅导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苏州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可以免于参加考核。申报德育能手的对象,在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可以免于参加考核;职教类教师在班主任能力比赛中获苏州市级及以上奖项,可以免于参加考核。

(三)申报市“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学科带头人须热心课改,有过硬的教学业务,在课堂教学改革实践中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个性风格,在全市学科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实绩突出,在全市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或为学科发展和学校发展做出显著贡献。幼儿园教师至少完成六年主班教学;小学教师至少在某一年段完成两轮循环教学,或者完成连续两个年段的教学;中考、高考科目任课教师须有2届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职业学校教师有2届及以上职教高考毕业班教学经历且教学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或职业学校专业教在苏州市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担任技能竞赛辅导教师且学生在苏州市级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近五年承担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等2次以上,获得较高评价;或承担过苏州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等,且获得较高评价;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职教类教学能力等比赛中获奖,或在市级评优课(课堂教学大比武、职教类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申报学术带头人,近五年,承担市级范围内学术讲座或课题研讨课2次以上,获得好评;或承担过苏州市级及以,上学术报告任务,获得好评;或应邀在苏州市外作过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获得较高评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或个人获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成果奖(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研究成果奖,下同);或张家港市教育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申报德育带头人,近五年,在苏州市班主任基本功(职教类班主任能力)比赛中获奖,或在市班主任基本功(职教类班主任能力)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在苏州市级优秀班会课(团队活动)评比中获奖,或在市级优秀班会课(团队活动)评比中获一等奖,或2次及以上在市级及以上开设班会(团队活动)公开课。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较强的学科教研能力、课题研究能力或德育研究能力。申报学科带头人,近五年,积极参加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有3篇本学科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或获省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其中省级发表1篇以上,学会获奖论文须省一级学会及以.上); 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创新大赛,有3件及以.上作品在省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者省级获奖论文1篇、获奖创新作品2件,可视作学科教研成果。申报德育带头人,能对德育工作进行理性思考和提升,积极参加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近五年,有3篇德育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或获省级及以上德育类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其中省级发表1篇以上,学会获奖论文须省一级学会及以上)。申报学术教改带头人,近五年,主持或作为课题核心成员(前五名),承担苏州市级教科规划及以上课题,已经结题,且本人有围绕课题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类刊物独立发表3篇课题研究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或2篇发表、1篇获省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一等奖(学会获奖论文须省一级学会及以上)。

3.申报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个人须获得过局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近五年中年度考核有1次“优秀”。申报学科带.头人,中学教师须有3年班主任或德育干部工作经历,小学教师有5年班主任或德育干部工作经历,且工作经验丰富;申报学术带头人,须获得过张家港市及以上教育科研条线荣誉。申报德育带头人,须有5年班主任或德育干部工作经历,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德育类荣誉(或综合荣誉)。

4.申报学科带头人对象,符合以上1.2.3款中的相关条件,且近五年内在苏州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职教类教学能力等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可以免于参加考核。申报学术带头人对象,个人(核心成员前五名)获苏州市级以,上教育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主持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研课题、职教教改课题),并取得突出成果的,可以免于参加考核。申报德育带头人对象,在苏州市级及以上德育类评优活动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可以免于参加考核。

三、破格申报市级骨干教师条件

  各层次骨干教师破格申报的对象:达到相应申报条件1至3条中的2条,且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者。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参加面试考核。

1.已获得苏州市教坛新秀“双十佳”(青年教师“双十佳”)称号的,苏州市优秀“双师型”教师的。

2.已获得博士学位,教学工作和教学实绩特别优秀,在全市有一定影响的。

3.在学科(学术)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反思,且在实践或理论方面有相当的意义或价值的论文1篇;或者学科专业(德育)论文发表后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1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

4.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奥林匹克竞赛、职教技能竞赛、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

5.在苏州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优质课)、职教类教学能力比赛、教学(班主任)基本功竞赛、“苏州市教师专业素养竞赛”中获一等奖。

6.在课程改革或课堂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德育工作等实践中做出显著成绩(如:获苏州市级以上教育成果二等奖及以等),并得到市内外广泛认可,或产生较大影响和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四、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申报

对照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或由学校组织推荐,填报相应申报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对象,还需填报相应破格晋升人员申报表。所有申报对象同时提供有关申报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各类证书复印件、教育教学实绩、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成绩名次、各种获奖、讲座等材料)。

(二)审核

各集团(联盟)学校、直属学校(单位)成立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小组,对照评选条件,具体组织对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市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审核(初审)的教师申报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通过审核(初审)的名单和申报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的申报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所有复印件需审核签章)。申报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的相关材料由学校收存,教育局组织抽查。

对通过初审的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候选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

(三)考核

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结合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育局测算后下达评选指标,按照分级考核的办法组织骨干教师考核。审核通过的“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候选人员的考核,由各集团(联盟)学校、直属学校(单位)组织。各单位须针对专业实践能力、教育教学理论等内容,科学制订考核方案(留存备查),充分利用本集团(联盟)学校、外请骨干教师资源,精心组织聘请评委,对相关对象进行具体考核(如说课、课堂教学、答辩、笔试等),并组织“学生(家长)满意率”测评。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

       评委考评必须认真负责,过程规范,公平公正,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如出现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将进行责任追究。初评通过的“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候选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面试(如课堂教学考核、答辩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

1.反对和抵制党的基本路线,犯有政治立场错误,或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上的误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2.有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其他有违师德形象的行为,被查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4.有乱收费行为,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6.不务正业,工作消极被动,不服从或抵制学校正常工作安排,组织观念薄弱、责任意识差的。

7.所教学生“满意率”测评低于85%、“家长满意度”低的。

8.有其他不宜被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因素的。

(四)公示命名

所有入选名单均进行公示。公示不受影响的,由市教育局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五、骨干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由市教育局发文命名。

2.市级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相关学术研讨、学习交流、市级及以.上培训等活动。

3.市级骨干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称、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

4.市级学科带头人具有优先推荐为苏州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资格和优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招聘、职称评审等工作的资格。

5.2024年起,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新评为张家港市学科带头人的骨干教师,需在10年内完成我局认可的两年交流经历(对新评为市学科带头人后,一直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不作交流要求)。否则,在骨干教师复评时将自动取消荣誉称号。

6.教学(学术)骨干教师必须模范执行教育教学法规,自觉教书育人,在课程改革、学科教学与教育科研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德育类骨干教师必须担任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坚持在德育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育人经验,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7.市级骨干教师必须在课堂教学第一线(无特殊情况须上足课时),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学术)带头人每年承担的校级或片级及以上公开课不少于2次,或承担市级展示课或研讨课不少于1次。德育新秀、能手、带头人每年承担校级(或片级及以上)班会(团队活动)展示课不少于1次。

8.有明确的学习进修计划,带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科研论文,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每两年提供1篇质量较高的本专业随笔(经验总结)或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须在苏州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或获苏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每两年不少于1篇,字数2000字以上(须现场鉴定合格及以上)。学术带头人必须承担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德育带头人每年至少在学校联盟(集团)或片级及以上德育类活动中作1~2次专题讲座或经验交流。

9.骨干教师要自觉配合教育局有关工作,积极承担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相关责任,主动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要主动担任本校青年教师(班主任)的指导老师,并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六、其它事项

1.张家港市骨干教师评审和复评原则.上每两年一次(幼儿园暂不开评德育类骨干教师)。

2.同一次评审,不同类别的骨干称号不得重复申报、评审。获得高一级骨干称号后,低一级骨干称号自动取消,获得苏州市及以上骨干称号后,市级骨干称号自动取消。

3.关于论文发表及获奖。此项评选的学科教研论文指:教学设计介绍、课堂实录及审视、案例评析、教学反思、教材分析、教法探讨等与本学科教学密切相关的有实践意义和思考价值的文章。一般须发表在正规的教育教学刊物、专业学科刊物、德育类刊物。凡非法刊物、增刊、非正规出版的论文汇编、面向中小学生的报刊等发表的论文,或通过非正常途径发表的论文,概不列入其中。论文获奖,须为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单位或相关级别的一级学会及以上(特别注明除外)组织的正规评选。

4.关于公开课和评优课,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研究单位组织的;非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院(所)等教学研究机构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各种比赛获奖,暂不列入其中。

5.关于教学实绩,原则上须经教学研究部门确认。

6.本条例从2024年10月起实行,以往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2: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复评考核细则

第一条 复评考核的对象

1.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

2.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苏州市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

3.张家港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

4.外地引进人才中未转评的骨干教师。

第二条 复评考核时间

复评考核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在当年的年底前完成。

第三条 复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苏州市学科带头人复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表1 );

张家港市学科带头人、张家港市教学能手、张家港市教坛新秀复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表2);

苏州市学术带头人、张家港市学术带头人复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表3);

苏州市德育带头人、张家港市德育带头人、张家港市德育能手、张家港市德育新秀复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表4)。

第四条复评考核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复评考核对象如实填写《张家港市骨干教师复评考核情况登记表》(附表5),由个人和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考核材料,并装订成册(论文、证书等装复印件。所需材料按照登记表所填内容依次整理装订,需有目录。相关材料均须验证、签名、盖章)。

二、张家港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

   复评考核由各集团(联盟)具体负责,各直属单位的新秀、能手复评由本单位负责,教育局将对复评考核的情况进行抽查。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苏州市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张家港市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称号等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外地引进人才中未转评的骨干教师)由市教育局组织。

  各集团(联盟)、学校(单位)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7~9人组成的复评考核小组,要召开复评考核对象会议,明确复评考核的有关要求。

        在复评考核中,各校要组织复评考核对象的任教学生和本校教师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的任教学生、本校教师不少于50%);要统一建立骨干教师的复评考核资料专题档案。

三、骨干教师的复评考核结果,由市教育局在“张家港市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发放苏州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年度津贴。

四、复评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公开的原则,市教育局有关职能科室要加强督查。复评考核对象个人及学校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对象骨干教师称号,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对所在学校和学校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五、复评考核满分为100分。复评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者为“通过”,并享受规定的骨干教师年度津贴;得分高于60分低于80分者,暂时保留骨干教师称号,并享受规定的骨干教师年度津贴的50%,如连续二次复评考核得分低于80分者,即取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得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因下列情况本人自愿不参加复评考核的,经学校同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保留骨干教师称号,但不享受骨干教师津贴:

①.人事关系在本系统,经批准在非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学研究等部门工作;

②长病假;

③任教学科与骨干称号专业不一致;

因下列情况,可保留骨干教师称号,但不享受骨干教师年度津贴:

①工作量未达到规定要求;②因学校工作需要,德育骨干教师暂时不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其它德育工作的;③退出领导岗位的校(园)级领导,不担任一线教学任务的。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张家港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1.张家港市“教坛(德育)新秀”年龄超过35周岁(至复评当年的12月31日)。

2.2024年以来,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新评张家港市学科带头人,未能在10年内完成我局认可的两年交流经历(对新评为市学科带头人后,一直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不作交流要求)。

3.非因学校工作需要,不任教本专业课的;德育骨干教师不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其它德育工作的;

4.擅自不参加复评考核或连续两次复评考核“暂缓通过”的;

5.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苏州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凡有上述3-5情况的,不享受骨干教师津贴。

七、本《复评考核细则》从2024年10月起实行,以往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师资科研处

                                                                                           2024年10月28日

各类骨干称号复评要求 附表1到6

202410281******7882.doc



终审:教务处审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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