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张家港市教育系统2024- -2027学年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名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张教[2021]1号)文件精神,拟组建张家港市教育系统2024-2027学年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立德树人”总目标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大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培植高水平名师团队,并通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品质的有效提升,破解学校管理、德育管理、学科建设、课堂教改及课程发展等方面的瓶颈难题。
二、团队组建及管理
名师工作室按《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实施组织管理及考核奖惩。名校长工作室、部分名教师工作室、德育名师工作室及其主持人由职能科室推荐(附件2),其他有关名教师工作室及其主持人实行个人申报制。
名师工作室成员由教师(校长)向主持人自荐和主持人邀约产生。
名师工作室确认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由主持人自主组织运行,职能科室实施行政管理,市教师发展中心进行日常管理。
三、申报办法
凡被评为省特级教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姑苏教育人才
(教育名家、领军人才)的名师,必须申报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3年内退休的名师自愿申报;有特殊情况不申报的须报书面申请审批同意。请各单位督促相关人员积极申报(申报表见附件3)。拟任主持人要主动邀约有关教师参加其工作室。各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请参加有关工作室。德育名师工作室申报办法等由基教科另行发函通知。
请拟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于11月11日前将申报表报师资科研处周文国。
附件: 1.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
2.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及主持人名单(指定)
3.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名教师工作室申报表
附件1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2024年10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名师队伍建设,规范名师工作室管理,优化工作室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宗旨
贯彻“立德树人”总目标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培植高水平名师团队,并通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品质的有效提升,破解学校管理、德育管理、学科建设、课堂教改及课程发展等方面的瓶颈难题。
二、组织管理
名师工作室(下简称“工作室”)由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市级及以_上骨干教师、优秀校长、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组成,是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和课程资源开发的共同体。
工作室分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德育名师工作室三种类型。每个工作室由主持人1名、成员12—15人组成,必要时可外聘学术顾问1名。
工作室名称为“***(主持人姓名)名教师(或名校长、德育名师)工作室”。其中有的名教师工作室同时挂牌“乡村教师培育站”。名校长工作室、部分名教师工作室及其主持人由人事科推荐,德育名师工作室由基教科推荐。凡被评为省特级教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姑苏教育人才(教育名家、领军人才)的名师,必须申报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3年内退休的名师自愿申报;有特殊情况不申报的须报书面申请审批同意。名教师工作室、德育名师工作室成员可以由教师自荐和主持人邀约产生,成员须具备张家港市骨干称号(如需加入无骨干称号的青年教师,须特别优秀且经审批同意),年龄结构合理,骨干层次有梯度,来自同一学校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市区学校领衔人的工作室须至少有1—2名农村教师。经教育局认定的“三年过三关”奖励对象,结合学段学科情况,由人事科结合本人意愿推荐加入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可以由同学段校长自荐和主持人邀约产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再参加工作室。
工作室确认后,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相关证书。工作室工作周期为三年。工作室牌匾挂在主持人所在学校,主持人所在学校要为工作室提供室场设施设备保障。成员所在学校也要为工作室成员参加活动提供条件支持。局职能科室负责工作室行政管
三、工作室任务
(一)规定任务
1.每个工作室必须有鲜明的研究方向,并制订明确的目标规划和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
2.每个工作室要立足本学校(或挂靠学校)的学科发展和团队建设,积极参与和指导学科组、班主任队伍及其他教师团队建设;三年之中,所在学校(或挂靠学校)的学科组建设、团队建设取得较好成绩,并有典型经验在市级及以上会议交流或有相关经验文章大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3.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至少有一次苏州市级及以上外出讲座或公开课,每位成员每年至少有一次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送教下乡;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至少有一次苏州市级及以。上的学校管理讲座或管理经验交流,每位成员每年至少有一次市级及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校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德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至少有一次苏州市及以上外出讲座或公开课,每位成员每年至少有一次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送教下乡或专题讲座。
4.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至少有一篇本专业研究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工作室每年至少有两人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各一篇,其余成员每年有一篇本专业研究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有上述同级别的管理类论文发表获奖;德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有上述同级别的德育类论文发表获奖。
5.工作室每年集中研讨活动不少于6次,为减轻教师负担,请主持人全年统筹安排活动,不宜过分集中、过分频繁。原则上以本地活动为主,如需外出交流学习,以省内或周边县市为宜。除了工作室自主开展活动以外,市教师发展中心可择时组织多个工作室之间的协同活动。
6.三年内,名教师工作室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成员骨干称号晋级或在市级及以上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奖;名校长工作室成员至少有1人获评苏州市领军人才或被苏州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或正规教育刊物推介管理经验成果;德育名师工作室至少有二分之一的成员骨干称号晋级或在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业务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二)自选任务(可自选一项)
7.工作室须选定一项教改课题或破解难题,并在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立项,正常开展研究活动,形成阶段研究成果。
8.工作室成员获得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成果奖或至少有1人获苏州市及以上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9.工作室累计有两篇文章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或有1人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
四、工作室职责
主持人要利用信息工具加强工作室成员间的联系,组织工作室成员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搞好工作室建设,促进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并实现自身专业发展,提升工作室及自身影响力。
成员要积极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要求报送个人专业化成长的规划、进展和成果,对本工作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工作室团队要在一定范围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广辐射研究成果。
五、考核奖惩
工作室内部常态研讨活动聘请区域外专家讲学,专家如有需求可开讲座、公开课证书,工作室主持人及工作室成员开设的讲座或教学观摩课不开证书。
为更好发挥工作室引领辐射作用,每个工作室可不定期向市教师发展中心申请市级层面的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或送教下乡活动,中心根据全市研训活动计划进行统筹安排,活动结束视展示、辐射成效认定市级公开课或讲座。建设周期内活动不超过3次,每次活动申请证书不超过4张。
凡有规范活动组织及书面活动记录的工作室活动,主持人和成员可认定继续教育相应学时。
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室团队履职及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对成果突出的工作室主持人、积极参加工作室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成员,免予进行骨干教师复评,在晋升高一级骨干教师称号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活动不正常、成绩平平的工作室予以批评对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存在师德问题或因学术不正之风造成影响的,随即取消资格。
具体考核奖惩由人事科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实施。
六、经费保障
每个工作室每年可报支业务活动经费1.5万元,包括召开会议、购置书籍、课题研究、资料收集整理、课程录制、观摩考察、劳务费、成果展示及聘请专家指导的相关费用等。主持人应统筹协调各学年各项目经费,其中用于征订或购买书报的经费每年不超过3000元,不得用于购买其他教育教学用设施设备。主持人可按规定适当享受专家讲课费,每年最多不超过5000元。活动经费由市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工作室活动情况进行审核,并按财务制度在市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
对工作室成员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给予支持,支持办法列入
七、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港城教育人才实施细则”。
附件3:申报表
师资科研处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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