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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国家教育资助平台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6 15:21:52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我校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国家教育资助平台申报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国家教育资助(即国家助学金)工作,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学生线上自主申报暨困难认定工作。

一、参加对象:

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4日截止

三、申报条件:

(一)困难认定依据和等级:

1.特别困难: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孤儿;残疾生;建档立卡(包括已脱贫);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或者警察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等家庭子女;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比较困难: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学生;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3.一般困难:

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二)佐证材料要求:

1. 本地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救助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即登录苏州市民政局网站查询打印证明http://minzhengju.suzhou.gov.cn/mzj/index.shtml 依次点击:办事服务--救助信息查询和公众监督,输入学生本人身份证号查询。

2. 残疾生、孤儿、建档立卡、残疾人子女:提供证件复印件(持证人非学生本人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3.其他贫困生:填写《附件一: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附件二: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承诺书》,系部调查、审核。

(三)“五类困难生”注意事项

五类困难生”指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特困救助。经省资助系统排查,我校共有32名学生列入“五类困难生”(名单详见附件三),均须线上平台申报,困难等级统一为“特别困难”。如有放弃的,递交“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情况说明”,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系部审核。

四、申报名额:

根据联院下达总指标数按系数分配,各系按指标开展困难认定工作。

五、申报流程

第一步:

系部排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生,填写《附件四:系部核实情况汇总表》和《附件五:系部困难认定审核汇总表》,注意:困难生指标数=特别困难人数+比较困难人数+一般困难人数,特别困难人数=一般困难人数!!

第二步:

学生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在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申请信息列表页面。(具体参照附件六ppt)。班级、系部民主评议(附件七《班级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附件八《系部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

第三步:

学生工作处在线审核数据信息,审核通过名单报系部。系部组织学生通过平台在线打印《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正反打印,一份)并汇总。

六、材料报送要求

1. 纸质材料:

(1)每个学生的《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附上佐证证明材料,其中没有贫困证件复印件的学生要提供《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承诺书》

(2)系部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班级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

2.电子表格

(1)《系部核实情况汇总表》

(2)《系部困难认定审核汇总表》

9月24日前以上所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承洁老师。

 

附件一:《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附件二:《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承诺书

附件三:《2021-2022学年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五类困难生”名单(省资助系统排查)》

附件四:《系部核实情况汇总表》

附件五:《系部困难认定审核汇总表》

附件六:《资助线上申请流程》

附件七:《班级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

附件八:《系部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21.9.16

终审: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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