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青春扬“艺”,活力当“燃”
二、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学校阳光德育理念,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倡导高雅、健康的文化艺术生活,培养和提高青年学生的文化品位和艺术修养,展现我校师生团结协作、奋发向上、至纯至正、自信自强的阳光品质,校学生处、校团委于2023年11-12月举办以“青春扬‘艺’,活力当‘燃’”为主题的校园文化艺术节。
三、活动安排:
序号 | 内容 | 地点 | 时间 | 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各系部文艺汇演 | 操场 | 11月20日(周一)-12月13日(周三) | 各系部 | |
2 | 系部阳光学生评选 | / | 11月30日 | 各系部 | |
3 | 校阳光学生评比 | / | 12月 | 学生处、团委 | 另见通知 |
4 | “纪念一二·九”青年爱国教育国旗下讲话 | 操场 | 12月4日 | 团委 | |
5 | 校优秀社团评比 | / | 12月 | 校团委 | 另见通知 |
6 | 爱心义卖 | 操场 | 12月28日 | 学生处、团委 | 时间暂定 |
7 | 文化艺术节闭幕式 社团展演暨校阳光学生表彰大会 | 操场 | 12月28日 | 学生处、团委 | 时间暂定 |
四、活动要求:
1、校第九届阳光学生评比
1)类别:青年之星、学习之星、技能之星、礼仪之星、体育之星、勤俭之星、志愿者之星、劳动之星、社团之星、文艺之星
2) 评选对象:各系部经审查后,每个类别推荐1名学生,于12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学生处。
详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第九届阳光学生”评选标准和办法》
2、文化艺术节闭幕式——社团展演暨校阳光学生表彰大会
1)地点:操场(暂定)
2)时间:12月28日(暂定)
3)参加对象:12月15日前,各系部推荐3个节目,参加校级展演。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终审:创建质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