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领航计划建设单位组织机构

——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5 14:49:07 浏览次数:

一、机构设立

1.成立领航学校建设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教学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航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资金筹措和经费调配、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以及项目质量的监控、评估、验收;研究制定相关保障制度和措施;并对重点任务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把关;确保重点任务建设投资、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组 长:朱劲松 
副组长:江宁  孙华  周雪峰  姚丽霞 
成 员:苏建明  许芝龙  蒋红  江红 叶绪娟  周峰  张华 

顾关胜  彭召军  陈建兵  季春兰  徐振宇  秦晓丽  

2.成立领航学校建设办公室

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等工作。

主 任:孙华
副主任:江红  许芝龙
 员:顾文兵  承骏一 

3.成立领航学校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

学校聘请教育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行业企业专家、职业教育专家等组建领航学校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和指导,确保重点任务建设顺利进行。

4.成立领航学校重点建设任务工作小组

学校根据建设方案,分别成立7个重点任务建设组,具体负责建设方案的编制、实施及运行过程中的跟踪管理。明确各任务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健全实施机构,制定实施办法,将任务建设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建立阶段目标跟踪评价监控体系,定期对重点任务建设的各步骤、各环节与各指标进行监控,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5.成立领航学校建设质量监控小组

学校成立由创建办、校长办、党委办、教务处、财务处、督导处等部门领导组成质量监控小组,对任务建设进行全过程监控、指导和考核,确保高质量完成领航学校建设任务。

 长:朱劲松
副组长:孙华
 员: 江红 苏建明  叶绪娟 周文国 彭召军 陈建兵    

6.成立领航学校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小组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室、工会、经审小组等有关人员参加的领航学校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小组,对资金的使用实施全程跟踪、监控,保证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长:孙华
 员:王小平 江红 季永金  赵艳菊  


1.加强学习,完善机制

建立学习、培训、合作交流机制,吃透精神,把握要求,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增强完成重点建设任务的能力。健全全员参与、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为领航学校建设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2.强化指导,专家引领

成立由校内外专家共同组成的领航学校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专家指导的常态工作机制,聘请行业企业专家、职教专家对学校各个重点任务的建设工作进行论证、指导、考核与评价,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3.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责任机制、科学的工作规范、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以保证重点任务建设的质量。学校在认真执行原有的各项教学、学生、财务以及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同时,将制定并严格实施领航学校《重点任务建设实施办法》《重点任务工作例会制度》《重点任务建设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新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监控,加强绩效管理。

4.完善考核,严格奖惩

为调动和鼓励教师参与领航学校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激励机制,认真考核,严格奖惩,对建设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的的项目予以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加强督促、处罚,保证项目建设的水平。


1.设计论证,规范管理

方案严格遵照依照省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行细化,力求规范、严密、科学。重点任务和特色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建设方案要求,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充分加强调研论证,大力开展技术咨询,积极进行配套研究,形成一批学校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成功案例。

2.落实任务,过程跟踪

学校依据重点任务建设目标,分解任务,明确重点任务实施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重点任务建设责任制。由校长(领航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代表学校与各重点任务建设、特色创新项目建设小组组长签订责任书,各重点任务、特色创新项目小组组长与成员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各重点任务建设工作组、特色创新项目建设组在领航学校项目建设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下,分阶段认真组织实施,质量监控小组对各重点任务建设的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监控。通过专家评价与第三方机构评估相结合等对项目建设的关键指标完成情况、标志性成果和项目建设内涵予以综合评价,保证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效益。实现“建设有计划、工作有规范、监控有指标、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

3.加强监管,强化审计

按照《领航学校重点任务建设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重点任务经费的预算用途和金额,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为重点任务、特色创新项目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4.检查自评,保证实效

学校领航建设质量监控小组在每学期末按照要求,采用适当形式,对照阶段性预期目标和验收要点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责成限期整改。同时按照验收标准和统一要求,整理好相关材料,迎接上级部门对学校整体项目建设的年度检查、考核验收、效益评价。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领航学校建设计划,学校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专项用于领航学校建设,确保顺利进行。

重点任务建设经费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学校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管理与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按照《领航学校建设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项目经费预算、审批、支出和决算管理。


终审:创建质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