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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6 15:27: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位老师对照评选条件,积极申报,学校将严格履行推荐程序,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确保公正、公平。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特教,不含技工学校,下同)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学校(幼儿园)现任正职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副职领导不超过15%。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或江苏省特级教师、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支持范围。

二、申报条件

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级教学名师的推荐工作,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报,学校须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二)单位公示。学校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并对申报人姓名、职务、教学工作量、主讲课程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推荐人选报送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初评推荐。根据推荐名额组织初评,并择优向苏州市教育局推荐人选。

四、材料要求

各校要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提交申报人以下材料:

(一)书面材料

1.申报人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2、3;

2.申报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4;

3.关于师德师风情况证明(1份),见附件5;

4.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

②学生评价情况(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不作硬性要求)、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

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

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

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⑥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所在学校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二)电子材料

1.申报人推荐表(word格式)

2.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

3.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

4.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每位申报人的所有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材料袋,材料袋封面注明学校、学段、学科、姓名。请将书面材料于2月21日交教师发展处周文国,并进行现场审核,电子材料附件2,4,5同步发至周文国。

附件:1.苏教师〔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2.申报表(中等职业学校)

3.申报表(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4.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

5.关于师德师风情况证明

       

教师发展处

                        2023年2月16日

202302161******5714.docx

202302161******5034.xlsx

202302161******5220.doc

202302161******9290.doc



 

终审:师资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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