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课题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单位、个人)和省行知实验学校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陶行知教育思想课题研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总结我省学陶师陶研陶所取得的工作成就,繁荣和发展陶行知教育思想课题研究工作,根据《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课题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经研究,决定开展陶行知教育思想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结题的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和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批准立项课题。参评内容为与上述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报告,在报刊等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以及其它相关论文获奖证书、成果应用推广,相关会议交流、经验介绍证明等。
二、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和应用性特点,既反映我省陶行知教育思想指导下教育教学研究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又能体现我省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水平。
1.政治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陶行知教育思想进行科学研究。
2.社会标准:在基础研究成果方面,对陶行知教育思想学术研究有所创新,陶行知教育思想理论研究有所建树,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概念或新方法,探索陶行知教育思想理论问题做出贡献,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在应用研究成果方面,对教学改革与课程改革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对一线教师的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提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意见与方案;推广成果已在较大范围内介绍或交流,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比较明显的实际效果与社会效益。
3.学术标准: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的成果,不受异议期限制,一经核实,即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并通报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当事人下一届参评资格。
三、奖项设置
课题成果奖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根据申报总数确定,一等奖比例为15%(特等奖在一等奖中优中选优),二等奖比例为25%,三等奖比例为40%。
四、申报办法
1.成果奖评选活动不收取参评费。
2.本次陶行知教育思想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采取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申报、学校统一组织审核推荐的办法,一个人或一个集体参评成果只限一项。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参评,课题组主要成员最多为4名。
3.申报者需填写《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及《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匿名活页评审书》(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报告,在报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以及其它相关论文获奖证书、成果应用推广,或相关会议交流、经验介绍证明等复印件。申报表、成果主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一份(三者合一装订),匿名活页评审书一式三份。
4.各校对本校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申报的成果进行汇总,填写《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附件4)。
5.各设区市陶研会、专委会对本市、本专委会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申报的成果进行收集汇总并进行审核,填写《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附件4)。
五、评审流程
1.各校要落实专门科室负责本校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等工作。
2.各设区市陶行知研究会或专委会负责受理各学校推荐上报的成果,处理评奖工作的具体事务和处理异议投诉等事宜。
3.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组,负责对参评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获奖成果由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发文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1.纸质成果交各设区市陶研会或专委会;课题成果申报表、成果主报告以及匿名活页评审书以课题为单位压缩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课题编号-学校-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等电子材料,发送至各设区市陶研会或专委会指定邮箱。没有寄送纸质材料或不符合报送规范的参评成果将不予参评,超出规定数量的成果不予参评。报送的成果材料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2.参评成果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17:00前将含电子和纸质的申报表、匿名活页书及成果文本等各相关附件等交给师资科研处周文国。(电子稿发周文国)
附件:
1.《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课题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2.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3.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匿名活页评审书
4.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师资科研处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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