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校园公告>详细内容

校园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张家港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6 11:12:4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位老师: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下半年将开展新一轮张家港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对象须为现任在职的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含公办学校自聘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新秀、能手教龄须在2年以上,带头人教龄须在5年以上。

(二)申报张家港市“教坛(德育)新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张家港市“教学(德育)能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张家港市“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凡申报德育类骨干称号的人员,必须是现任中小学班主任、学校德育干部或从事德育研究的教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和办法

张家港市骨干教师评选参照新修订的《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评选条例》执行。

加大对农村学校的倾斜力度,针对长期扎根农村、综合表现优秀、校内教育教学业绩好的教师,在学校同意推荐并递交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以对部分条件予以适当放宽;在教育局测算确认后,可以在下达评选指标上予以倾斜支持。

三、评选程序

1.申报(11月11日到11月21日)各集团(联盟)学校、直属学校(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张家港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例及复评考核细则(张教[2024 ] 152号),理解文件精神,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教师按要求整理材料自主申报。

 

2.审核(11月22日到12月1日)

(1)各集团(联盟)学校、直属学校(单位)分别成立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各集团(联盟)学校、直属学校(单位)单位开展本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2)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评选考核小组对照评选条件,对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市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的申报材料初审。

(3)各集团(联盟)学校、直属学校(单位)将通过审核(初审)的教师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通过审核( 初审)的名单和申报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的申报材料于12月2日前上报人事科。

3.考核(12月2日到13日)

根据各集团(联盟)学校、直属学校(单位)审核情况,按照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育局测算后下达评选指标,按照分级考核的办法组织骨干教师考核。

(1)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的考核由各集团(联盟)学校、直属学校(单位)组织。各单位针对专业实践能力、教育教学理论等内容,科学制订考核方案(留存备查),充分利用本集团(联盟)学校、外请骨干教师资源,精心组织聘请评委,对相关对象进行具体考核(如说课、课堂教学、答辩、笔试等),并组织“学生满意率”测评。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2月13日前上报教育局。

(2)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教育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教师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并组织面试。

4.公布结果(12月中旬)

教育局将获评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的名单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新一轮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

凡发现评选过程中有违规操作或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学校本次评选骨干教师资格,或取消教师个人所评的骨干称号。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和所在学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市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

2.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3.已获得的骨干称号、综合性荣誉、考核优秀等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五年的公开课、评优课等证明材料,把握学科能力竞赛及“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竞赛”获奖、成绩等情况,参加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证书、辅导学生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5.近五年发表或获奖的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德育论文或围绕课题研究的教育教学论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期刊网查询页,发表或获奖论文复印件),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创新大赛作品获奖证书。件数参照评选条例要求。

6.中学教师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由教务处出具证明,教务处主任、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

7.近五年教学质量情况,由教研室核实后盖章(提供《近五年教师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见附件2)。教学实绩较差的老师,不能推荐参评市级骨干教师。

8.申报学术带头人须提供课题研究方面的成果材料(课题立项证书、结题报告、结题证书等复印件)。本通知中规定的“近五年”指的是2019年8月31日至2024年11月29日。

请各校在考核推荐及材料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申报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都必须由学校盖章、校长签字。

申报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的相关材料由学校收存,教育局组织抽查。

 

 

附件:1.张家港市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

2.近五年教师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

3.张家港市骨干教师评选申报已通过审核(初审)名单汇总表

4.“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第二轮考核通过名册

5.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附件6 张家港市申报骨干教师封面材料统一格式

 

 

 

 

 

学校要求:

1.请老师们认真阅读张教【2024】152号文件和上述文件,在11月18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3的电子稿交师资科研处周文国老师;这些文件以附件1(或附件3)+姓名+申报类别命名;同时附件1要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也要上交一份(纸质稿);

2.具体的格式要求见附件5,封面的具体格式(字体大小等)见附件6;

3.纸质稿材料按照文件中的要求排序,然后装订成一本本子,在11月18日前交教师发展处周文国老师;

4.学校已经成立考评小组,具体名单见校园网,师资科研处组织考评小组对老师的材料进行审核;

5.需要注意的是:附件1《申报表》需要两份,一份装订在材料里,一份放在材料的最上面,不装订进去;

6.11月22日将通过初审名单公示在校园网;

7.12月2日左右学校对申报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进行教育教学等方面进行考核;申报学科带头人的由教育局组织考核;

 

                                                    师资科研处

                                                  2024年11月6日

张家港教育局关于申报骨干教师第155文件.pdf

附件1,2,5.docx

附件3.xls

附件6 封面.doc


 

终审:教务处审核3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