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将《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位老师查看文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精心准备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依据上级文件,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单位)建立推荐考核组,组织材料审核,并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含学生满意度测评和同行测评),确定拟推荐人选;学校(单位)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局。
课堂教学评议另行通知。
二、推荐条件
见附件1。
三、材料提交
1.《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两份。
2.《关于师德师风情况证明》(附件4)《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各一份,汇总表(excel版)发指定QQ。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包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证书、苏州市中小学专业素养竞赛合格等级证明、教师交流经历证明、荣誉证书;公开课与讲座证书、教学获奖和教育教学业绩证明;论文代表作;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研究报告;其他实绩材料。按序整理成册(需有目录、夹页,暂不胶装,用夹子固定)。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验证公章。
4.各校要对照要求认真开展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验证公章。每位申报人的所有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材料袋。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将申报材料于3月4日报送至教研督导处,对应电子稿发送至QQ:93128029。
附件:1.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3.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
4.关于师德师风情况证明
5.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1: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6〕2号)
教研督导处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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