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校园公告>详细内容

校园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30 14:2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

现将《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位老师查看文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精心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程序

依据上级文件,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单位)建立推荐考核组,组织材料审核,并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含学生满意度测评和同行测评),确定拟推荐人选;学校(单位)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局。

课堂教学评议另行通知。

二、推荐条件

见附件1

三、材料提交

1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两份

2.关于师德师风情况证明(附件4《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各一份,汇总表(excel版)发指定QQ。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包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区级学科带头人证书、苏州市中小学专业素养竞赛合格等级证明、教师交流经历证明、荣誉证书;公开课与讲座证书、教学获奖和教育教学业绩证明;论文代表作;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研究报告;其他实绩材料。按序整理成册(需有目录、夹页,暂不胶装,用夹子固定)。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验证公章。

4.各校要对照要求认真开展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验证公章。每位申报人的所有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材料袋。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将申报材料于34日报送至教研督导处,对应电子稿发送至QQ:93128029。

        附件:1.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3.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

4.关于师德师风情况证明

5.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1: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6〕2号)

附件2-4:相关表格材料

附件5: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



               教研督导处

2026130





 

                                

                           


 


终审:教务处审核3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