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张家港市2025年度微型课题评审结果及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张家港市2025年度微型课题经专家评审,并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本次评审共收到申报项目1962项,专家评审共通过1591项,立项率81%。
为提升课题研究质量,落实“宽进严出、过程引领、成果导向”的管理原则,现将本期微型课题的实施与结题管理办法明确如下:
一、过程管理
本期课题推行“关键节点引领”的过程管理模式,学校作为过程管理的主体,需切实履行好组织与监督职责,市规划办将随机抽查。
1.开题论证:各校(或联盟)需统一组织开题论证会,指导课题组明晰研究思路,确保研究方向正确、方案可行。
2.实践研究:学校应督促并支持课题组将研究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确保围绕研究主题至少开展一次校级范围的公开教学或主题研讨活动。
3.定期反思:学校应引导并检查课题组通过研究日志、季度简报等形式,定期梳理研究进展、反思存在问题、规划后续步骤,保障研究过程的持续性与有效性。
二、 结题要求
(一)核心成果要求(主持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成果发表:在张家港市级及以上正规教育类期刊公开发表1篇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
2.成果获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教育科研论文竞赛奖项(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可凭获奖证书直接认定结题。主要包括:“教海探航”论文、“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基础教育优秀教学论文、“黄埔杯”长三角城市群教科研论文竞赛等。
3.现场答辩:如未取得上述成果,可申请参加现场答辩,由专家组依据研究实效及答辩表现评审确定结论。
(二)课题组成员成果要求
为强化团队协作,确保研究实效,课题组每位成员(含主持人)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均需围绕本课题取得至少一项以下形式的个人成果:
1.撰写一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在张家港市级及以上正规教育类期刊公开发表或获奖);
2.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一节与课题相关的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需提供活动通知、照片、教学设计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 结题安排
(一)结题时间
本期课题提供三次结题机会:2026年6月、2026年12月、2027年6月。请课题组根据研究进度自主选择申请。
成果鉴定
为科学、公正地鉴定结题成果,将采用量化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
1.学校审核:对期刊合规性、论文与课题主题相关性进行快速筛查。
2.专家评审:组织专家从“与课题相关性(40分)”“研究原创性与实践性(30分)”“逻辑结构与专业规范(20分)”“成果价值与创新度(10分)”四个维度进行量化评分。
3.结论认定:量化评审平均分≥70分,且“相关性”维度得分≥24分的成果为通过。量化评审平均分<70分,或“相关性”维度得分<24分,则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将重点核查研究过程的真实性与成果的关联性。
四、未结题处理
凡在2027年7月前未完成结题或结题评审未通过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撤项课题的主持人自撤项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任何同类课题项目,并记入科研诚信记录。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传达至每一位课题主持人,并切实加强指导与服务,确保课题研究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张家港市2025年度微型课题立项名单
2.张家港市微型课题结题论文量化评审表
3.张家港市微型课题结题鉴定表
教研督导处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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